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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江市2013-2017年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6     信息来源: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文 

九 江 市 审 计 局   件

    

  九组字〔201334 

  

    

  关于印发《九江市2013-2017年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山)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审计局、庐山审计处,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九江市2013-2017年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九江市审计局 

    

  201363 

    

  九江市2013-2017年县处级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和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现提出九江市2013-2017年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强化监督的工作理念,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促进作用,为九江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规划、分步骤地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 

  计工作,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实际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经济活动的约束和监管作用,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同时,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法执政。 

  三、对象范围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审计对象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资金量大小等情况,以及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重点突出对五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一是经济活动复杂、资金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二是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三是管理重点项目、分配及使用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的领导干部;四是任职年限较长的领导干部;五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 

  具体对象为:13个县(市、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下属县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需要审计对象。 

  四、工作安排 

  据上述审计对象范围,2013-2017年我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对象,5年内拟完成100名左右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规定》要求,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我市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年度安排为: 

  每年审计20人,其中县(市、区)书记、县(市、区)长各3人;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及下属县级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10;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需要审计对象4人。 

  具体审计对象,每年初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并按程序送审后,下达经市审计局执行。 

  五、审计重点和评价内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根据审计对象工作职责的不同,有所侧重地确定审计重点和评价内容。对县(市、区)委书记,重点审计和评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加强对有关经济活动管理和监督等情况;对县(市、区)长,在全面检查财政收支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基础上,重点审计和评价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以及财政金融、耕地保护、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以及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等情况。特别是关注财政资金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社会保障资金、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和问题;对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面检查财政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基础上,重点审计和评价部门职责履行、重点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有关经济政策执行及其效果,以及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廉洁从政的一项创新举措。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大力协助,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扎实做好审计期间的协调联络等各项工作;被审计对象要正确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㈡认真履职,务求实效。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提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统筹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明确相关纪律要求。市审计局负责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建议,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做到审计事项共商、审计信息共享、审计结果共用。进一步推进审计规范化建设和科学化管理,力求在审计深度、广度和力度上有新突破,全面提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适应性、审计报告的实用性、审计分析的建设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审计部门业务处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㈢依法依规,利用审计结果。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巡视监督等相衔接,注重抓好审计结果运用,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情况,视问题大小,情况轻重,可分别采取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抄  送:各县市区委、政府。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36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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